原标题:假“药神”勾结前同事无证倒卖百种药品
正义网上海11月24日电(通讯员王擅文)自医药公司离职后,男子与前同事勾结,私下开票购买百余种药品,随后将药出售给他人牟利。近日,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孙某等三人提起公诉。
2015年,孙某应聘进入上海一医药公司担任销售业务员,但他平时花钱大手大脚,又不愿花心思钻研工作,收入总是远远不及其他同事。2016年年底,孙某因嫌弃工资低向公司提出离职。随后几年他游手好闲,做过几份杂工,直到2019年年底,一名自称小诊所医生的男子邵某磊忽然联系上他:“你现在还在做医药公司的业务员吗?”孙某说自己已经离职,但转念一想,认为这是一个赚钱的好机会,便说:“我可以帮你代购。”邵某磊明知孙某已经没有正规渠道买药,但也欣然答应。
一方没有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和《医师资格证书》,另一方也没有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,于是两边都心存侥幸。
孙某找到自己前同事钟某(另案处理)许诺好处费让其帮忙私下开货。随后,孙某便让邵某磊将所需药名和数量列出清单,由他交给钟某,钟某再从公司将药通过快递发到邵某磊手中。这些药品大多都是头孢、阿莫西林、维生素注射液、利巴韦林注射液等国药准字药品。每个月邵某磊都会购买数千元的药品,至案发孙某共向邵某磊出售药品12万余元人民币。
此后又有一名叫万某的男子联系上孙某,孙某心想:“做一个人生意和做两个人生意并没有什么不同。”于是他同时向万某出售药品。截至2021年6月,他共向万某出售药品11万余元。
2021年6月,几人的行为被公安机关发现,警方在邵某磊的住处发现药品40余种,在万某的店铺内发现药品100余种,大量的处方药物在狭小的空间里凌乱地堆放着。
经审查,孙某、邵某磊、万某为获取非法利益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等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,在未取得相关许可证资格证的情况下,从他人处收购药品后倒卖出售,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,构成非法经营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