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标题:二人乔装贩卖新型毒品获刑
正义网贺州11月15日电(通讯员吴传伟)近日,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罗某樑、林某飞贩卖毒品罪一案,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判处被告人罗某樑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;判处被告人林某飞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5千元。
2021年2月至3月期间,赖某然、张某伟、蔡某强分别在某聊天软件上与昵称为“坦克”的人联系购买毒品赛络新(俗称“4-aco-dmt”、“蘑菇素”),后“坦克”在该聊天软件上与被告人罗某樑联系,将上述购买毒品人员的收货地址发给罗某樑。罗某樑遂在贺州市八步区XX小区,使用假名“吴某健”作为寄件人,通过某某快递将毒品“4-aco-dmt”邮寄给上述毒品购买者。2021年4月30日,公安机关在赖某然处查获了毒品“4-aco-dmt”一包(淡黄色粉末,净重0.07克);经鉴定,该毒品中检出赛络新成分。另查明被告人罗某樑从被告人林某飞处购买毒品大麻100克用于贩卖的事实。
该案集中体现了新型毒品犯罪的主要特点:毒品伪装成巧克力,更加难以辨别,对青少年更有诱惑性;快递成为犯罪工具,利用管理漏洞登记他人身份,虚购、虚签行为屡禁不止;通过虚拟货币交易,利用“火币”匿名性掩盖犯罪资金的真实来源,更加难以查实;购毒人员呈年轻化趋势,女性、高学历涉毒犯罪现象凸显,如该案中购毒的既有女性,也有大学教职人员。
新型毒品的“面目”和交易方式越来越多样化,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段也在不断创新,这无疑增加了打击的难度。因此,要继续坚定打击毒品犯罪的信心,毒品一日不绝,禁毒一日不止。